镜头下的讯问(pdf+epub+mobi+txt+azw3)

推荐书 经济/管理类电子书 2019-11-27 4.06 K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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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镜头下的嫌疑人抗审心理剖析

心理支点是犯罪嫌疑人对抗审讯的心理依据,犯罪嫌疑人从对抗审讯到供述认罪的过程,是心理支点的转化过程。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的心理过程表明,对抗审讯拒不供述的重要原因来自于:利益关系、对抗条件和人格特征。当犯罪嫌疑人对抗的三大心理支点被置换以后,讯问人员帮助犯罪嫌疑人重新建立起了供述认罪的心理支点,便完成了审讯任务。


第一节 利益关系的心理冲突与平衡

一、概述

从利益的概念上来看,利益就是好处,或者说就是某种需要或愿望的满足。由于利益存在于不同领域,利益有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三种利益之分。在职务犯罪的侦查讯问活动中,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抗审行为,就是围绕着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这三种利益展开的。犯罪的惩罚性告诉了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将由此带来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三种利益的损失。这是犯罪嫌疑人抗审的重要心理依据,这种心理依据的来源是“社会交换理论”的人的基本行为规则,即“趋利避害”的本性。人们的认识在于对自己有利的就会有积极的行为,对自己不利的就会表现出对抗行为。在侦查讯问活动中,由于犯罪行为的被惩罚性,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就意味着将会受到惩罚,利益将会受到损失。所以,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这种后果的时候,就会选择对抗。与此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意识到自己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向司法机关供述,不仅不会受到惩罚,而且还会得到奖励,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不会选择抗审了。犯罪嫌疑人是理性人,在侦查讯问过程中无论任何决定,都是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理性的选择行为。这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任何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我们每一个人,在作出某种行为的决定之前,都会在内心考虑并权衡该行为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利益,若自己的判断为“是”,则会选择去实施该行为;反之则会选择不去实施该行为。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的过程中,选择的抗审行为过程有一个理性选择决定自己行为的过程。在侦查讯问起始阶段,有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将自己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随之而来的各种后果看得比较重,因为该行为将受到刑罚处罚而失去人身自由或生命权利;没收财产而失去自己原有的财产;失去现有的优越的工作机会;失去现有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声誉名誉;失去自己的亲情友情;等等。因此,犯罪嫌疑人不会轻易在侦查讯问开始时就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上述情况表明,犯罪嫌疑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才选择抗审的,可是,在很多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又总是从开始的“抗审”,经过和讯问人员的语言交流,放弃了对抗,选择了供述,这又是什么原因呢?难道犯罪嫌疑人不知道供述以后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吗?显然不是!从犯罪嫌疑人抗审的行为表现来看:犯罪嫌疑人首先是选择拒供而保持沉默,经过讯问人员的语言交流,继而进行了假供即以欺骗撒谎来应付审讯人员的提问。其次是经过实质性的对抗,利益关系发生了部分变化,犯罪嫌疑人选择交代了其中的一点或者一部分犯罪事实。最后是利益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犯罪嫌疑人经过权衡利弊,如实供述了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侦查讯问过程中的这一发展过程,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一种理性的选择,选择作出真实的供述,也是犯罪嫌疑人在其内心作出了如实供述对其自己有利的判断后而实施的行为。由此可见,当犯罪嫌疑人认为供述比对抗对自己有利的时候,他就会放弃对抗选择供述。这是犯罪嫌疑人在对抗的利益关系的心理冲突之后,发生的利益关系的变化,继而进行的利益平衡的结果,即讯问活动的最高境界: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供述以后对自己不利,仍然选择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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